雷达生命探测仪
内容详情
1.雷达探测模块具备二维定位功能,能将生命体征的二维坐标显示在无线接收终端。
2.雷达探测模块具备一维测距功能,能将生命体征的一维距离显示在无线接收终端;无线控制终端≥10.1寸。
3.雷达探测模块在不更换电池的情况下使用时间应≥12h;应急工作模式:支持在本机直接外接电源模式实现48小时以上不间断工作模式;可更换式充电电池:配置2块电池。
4.雷达探测模块以及雷达控制终端应符合GB/T4208-2017中IP67的等级要求。
5.自动判断和扫描显示功能:雷达探测模块应能自动判别有无生命体。扫描及显示:对探测区域内生命体进行区域扫描并将探测到的生命体运动及静止结果以不同图形在屏幕上显示。
6.电量显示和充电以及备用电源功能:雷达控制终端和雷达探测模块都应有电量显示;雷达主机电池支持拆卸座充和本机直接充电两种方式。
7.具有2个USB快充口和无线充电功能,可以直接给无线终端充电。
8.多目标探测功能:雷达探测模块应具备同时探测显示≥5个以上生命体的运动以及呼吸等生命体特征信号的;雷达探测模块应具备:自动、废墟、穿墙、空气四种场景模式选择功能。
9.隔墙探测功能:雷达探测模块应具备穿墙探测≥90cm厚度以上混凝土墙后生命体征的能力。
10.隔空探测距离:雷达探测模块在隔空情况下应能探测到≥44m处的生命体。
11.隔墙探测距离:雷达探测模块应能探测到≥55cm实体混凝土墙后≥35m内的呼吸目标以及≥44m内的运动目标。
12.隔空以及隔墙探测精度:雷达探测模块在隔空或者隔墙探测静止目标时的探测距离,平均误差应≤20cm。 13.雷达探测模块的最大探测张角应≥120。
14.雷达探测和雷达无线控制终端的通讯距离应≥200m。